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快讯 > 正文

心理学学派代表人物(心理学法学派)


(资料图片)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心理学法学派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心理学法学派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拼音]:xinlixue faxuepai

[外文]:psychological theory of law

以心理现象解释法律为特征的资产阶级法学的总称,属于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支派,又称社会心理学法学派。严格地说,在西方法学史中,心理学法学派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派别。从19世纪末以来,不断出现一些思想家或法学家,将法的基础最终归结为心理因素,因而被列为心理学法学派。最早出现的心理学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早期社会学法学派中的一些社会学家,也即R.庞德所说的社会学法学派发展过程中心理学阶段的代表人物,如法国的社会学家、犯罪学家G.塔尔德(1843~1904)。他认为人类社会生活是一个发明、模仿、冲突和适应的循环过程,法是在模仿者(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服从心理的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的社会学家L.F.沃德(1841~1913)认为心理力是一切社会现象的基础。20世纪初德国法学家 O.F.von祁克(1841~1921)也被列为心理学法学派,他认为法来源于集团人格和集团意志。L.J.彼得拉日茨基是20世纪心理学法学派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他认为法律现象是由独特的心理活动构成的,法可分为实在法与直觉法,后者就是以心理活动为基础的法。现代资产阶级法学中的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派以及斯堪的纳维亚法学派,在有些著作中,也都被列为心理学法学派。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热门资讯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