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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鼓励医疗机构自查“亮丑” 自查整改可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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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徐明泽 郁富胜) 12月初,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举行医疗机构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通报会,会上通报自查整改问题24个,检查出问题12个。引起记者注意的是,有两家医疗机构存在同一个问题,其中一家系被卫生监督员检查出来,被罚款1万元,并给予该医疗机构失信行为记信用分3分。而另一家则因自查自曝“家丑”,并进行了整改,被免予处罚。

据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称自查系统)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共建试点项目,涉及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54部,细分为13大项592条检查项目。系统设自查端口和行政管理端口,医院进入自查端,查出问题,自行整改,可免予处罚;如果没有认真自查而被卫生监督员在系统上查出,或是线下执法查出,将予以处罚。自查系统还集成各类卫生法律法规,供医疗机构学习和自查。该项目今年7月以来在宿迁6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试点机构中既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也有二级综合、专科医院,还有基层医疗机构。

自查系统提高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以前都是被动检查,现在我们有专人定期主动自查,减少了潜在的医疗纠纷,有利于提升医院社会形象。”试点单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分管院长严友德说。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李波告诉记者,自查系统的应用,可将风险点前置,并适时进行提醒,有利于推动行业自律和机构自治。宿迁市将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上线这套自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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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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