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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缺少为民服务大厅,百姓办事极不方便……”接到要求立行立改的民生问题整改事项交办单,南京市建邺区南苑街道某社区立即组织实施服务大厅改造项目。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社区书记郭某着眼“先解决问题”,未按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是从街道工程施工单位数据库中直接指定施工方,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相关程序履行不到位,本应追究社区书记责任,鉴于其主要目的是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服务效率,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这是日前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之一。
为落实“四敢”重大要求,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同时,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扎实推进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心齐劲足的干事环境。今年上半年,该市已为50余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774人。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迫切需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给有为者吃下‘定心丸’。”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调研发现,在新形势下,绝大多数干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但也有少数干部存在“看客心理”“躺平心态”,甚至觉得“多干多错、不干不错”,为规避风险不敢试、不敢闯;还有的怕吃苦、怕吃亏、更怕得罪人,遇事慢半拍、迟半步,习惯把工作下压、把任务上交,敷衍塞责、得过且过。
精准问责,才能促尽责强担当。今年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深入落实市委《落实“四敢”要求 激励担当作为 容错免责减责和风险备案若干措施(试行)》,深化拓展“治不正之风、促担当作为”系列监督,扎实组织开展“问责质效提升年”行动,把容错免责减责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审慎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容错纠错,绝不是搞纪法“松绑”。在开展容错纠错工作中,南京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因素,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判断和认定。一些县区进一步探索细化标准,为“干事者”列免责清单。今年年初,高淳区纪委监委出台《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敢为善为十二条措施(试行)》,明确对“探索之错”等适用情形给予容错免责,确保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稿”原则,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干部澄清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他利用职务之便向辖区内两家企业索要服务费用,还强迫企业送锦旗……”今年年初,一封反映栖霞区龙潭街道安监科副科长李某吃拿卡要的举报信被摆在了街道纪工委的桌上。然而深入调查发现,举报信中提到的两家企业均是省属国企,其中一家企业负责的建设项目由省应急厅直接监管,街道安监科并无监管权,李某仅在2021年6月陪同省、市有关部门调研时去过一次企业。对举报信中提及的另一家省属企业,街道也仅有巡查责任,并无执法权,日常巡查主要由网格安监协管员负责,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明显失实。今年3月,收到街道纪工委送来的《澄清正名函》后,李某如释重负:“压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干工作也更有信心和底气了。”
在抓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对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帮助“跌倒”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力促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此外,南京市纪委监委每季度遴选、发布、落实“三项机制”典型案例,今年已通报案例22件30人,持续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敢闯敢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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