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 > 快讯 > 正文

伊克塔拉(伊克塔)


(资料图片)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伊克塔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伊克塔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拼音]:yiketa

[外文]:iqt╣’

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分割”。系指阿拉伯帝国赐给行政和军事官员作为收入来源的土地。这种封地制称为伊克塔制。

伊斯兰教兴起初期,阿拉伯人征服波斯和拜占廷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埃及等地后,“新领土”上王室、贵族的土地,阵亡者、逃亡者的土地,以及盐碱、沼泽荒地(即“死地”,al-Mawat)都被没收,成为“穆斯林大众的土地”。哈里发有权支配这些土地,可以将一部分封赐给王公、大臣、贵族、亲信,以至嫔妃、宫女,或封赐给某一部落集体。受封地者,一般向国家缴纳什一税(乌希尔),但纳税额因情况不同而各异,甚至不缴。

四大哈里发后期,开始实行伊克塔制。倭马亚王朝(661~750)和阿拔斯王朝(750~1258)前期,伊克塔日益盛行。如巴尔马克家族,在伊拉克、波斯、呼罗珊,都有大量封地。阿拉伯的伊克塔制与同时代西欧的采邑制不同。伊克塔并非具有封建等级制的世袭领地。获得伊克塔的阿拉伯封建主有权向农民征收苛重的地租,但没有土地所有权,更不能世袭。封建主一般不住在封地,而是委托代理人管理土地。

10世纪以后,即阿拔斯王朝后期,波斯人(布威希人)、突厥人相继当政,伊克塔制普遍发展。封建主多为波斯和突厥的军人,他们仅向哈里发进贡礼物或现金,随心所欲垄断土地。这时伊克塔逐渐变为世袭,转为私有。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

热门资讯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