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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5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环境,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排查工作。经查,截至2023年3月31日,有多家公司存在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上述情况已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条件,应当被认定为“空壳”小额贷款公司。请企业与个人谨慎与上述公司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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