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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4月10日公告,公司控股孙公司今日医药科技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医药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人民币29843万元。上述罚款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81%和243%。上述罚款金额已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3万元,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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