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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2023年4月6日,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2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报表。开立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假币收缴程序不规范。征信系统用户变更未及时报备。此外,时任公司董事长邬卫平、时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余建武,均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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