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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大商所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时(即4月1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P230P230P230P230P230P230P23P231P231P240P240P2403合约和液化石油气期货PG230PG230PG230PG230PG230PG230PG23PG231PG231PG240PG240PG2403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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