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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月29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本次诉讼事项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起诉云聚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单位云聚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单位云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根据曲靖中院裁定书,曲靖中院受理该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讯问被告单位,审查上诉理由,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曲靖中院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上诉人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原判已充分予以评价认定,二审中无新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云聚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截至2021年末,云聚公司总资产12766万元,占本公司同期总资产0.12%;净资产-7242万元,占本公司同期净资产-0.18%;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08万元,占本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0.44%;净利润-10326万元。目前,云聚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原判决中确定的对云聚公司所处罚金等情况,本次案件对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述判决及涉及的主体情况,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重大违法而强制退市的情形,并且亦不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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