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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扔掉都有害, 过期药品应该去哪儿?-全球热推荐

记者 叶真 仲崇山 王甜


(资料图)

“家里有老人、有小孩,疫情前后我们备了不少家庭常用药。”走进南通市通州区华先生的家里,他给记者展示了家里的药箱。为应对冬春季比较流行的呼吸道疾病,许多家庭和华先生一样,对家庭小药箱都进行了“增药扩容”。随着此前“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过期药危害有多大”和“如何合理备药”等相关话题的讨论。如果家里的药品过期了,该如何处理?是否有专门的回收点回收?记者近日进行了探访。

过期药品危害大

严重或导致死亡

“药品一旦过期,其化学成分、有效性、毒性等可能会发生改变。正常情况下,药品如过期就不要继续使用了。”江苏省药师协会家庭药师分会副会长黄富宏提醒,如硝酸甘油片,过期使用,影响缓解心绞痛效果,甚至会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如磺胺类、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过期四环素中含有的有害降解产物毒性比四环素强数十倍,可导致肾小管功能损害。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将过期药品视为普通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浪费资源、无法变废为宝,还可能污染水源、土壤等,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此外,药品因含化学成分,过期后若处置不当,可能被不法药贩回收,篡改生产批号后重新流入市场,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

家用过期药品应如何处理?黄富宏告诉记者,2019年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我国《药品管理法》第83条指出,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19条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交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尚未建立过期药回收点的地方,家庭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在去年的“2022年安全用药月”,江苏省药品监管局曾做过相关科普——口服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滴丸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首先将包装盒撕毁,防止被人再次利用,然后将药品从内包装里抠出,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投入到不可回收的垃圾桶里,眼药水、口服液等液体药物可以把液体挤出来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注射剂药品切勿擅自开启,应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垃圾桶内。软膏剂、乳膏剂等半固体外用制剂应挤到信封里或是包装纸袋里密封好后丢弃。气雾剂、喷雾剂等可吸入药物可在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将其彻底排空,避免接触明火,丢到有害垃圾箱。

过期药回收处理不理想

公众意识待增强

除了丢弃外,过期的药品是否有更好的去处?其实,早在十几年前,国内多个地市已经相继出台有关过期药品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开展药品回收的实践探索,部分药企也开展了一些回收过期药品的活动。

2018年,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公布151家可提供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等便民服务的药店名单。这些药店的过期药回收箱现在情况如何呢?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部分名单上的药店。不少药店表示,“店内不提供药品回收服务。”其中,在位于建邺区南湖路上的一家百信药房,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曾经有过过期药回收箱,居民送来过期药即可获得小礼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无人问津,久而久之这个回收箱就结束了自己的使命。在位于湖西街的一家益丰大药房,家庭过期药回收箱仍然存在于一个并不显眼的地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很少有人会送过期药过来。如果有人送过来,他们会剪掉药品包装,交给回收机构。但被问到回收去哪里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在南京,即使有明确垃圾分类要求的小区,很多都没有设置“有害垃圾”的分类。即便垃圾房中有“有害垃圾”这一类别,也很少有居民会把过期药品投入其中。在很多居民看来,过期药品和过期食品“似乎没什么区别”。

业内人士表示,居民参与药品回收的意愿并不高,一方面是因为有关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家并不知道过期药品需要回收且可以回收。往往在有活动或赠送小礼品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把过期药品送往药店,等过了这段时间,大家就不愿意再往药店跑了。对于药店来说,药品回收需要人力和成本,因此他们没有太大的动力。对于部分企业来说,大多只是一些公益性、阶段性的回收活动,覆盖范围也比较有限,并且背后的成本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提高大家对过期药品回收的意识,近日,江苏多地展开了行动。如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公布全市范围内103家零售药店可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苏州市吴中区有42家连锁药房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了集中回收点标识和统一制作的回收箱。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定了统一的台账下发给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让他们在回收时进行登记。为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药品回收中来,我省部分药店也推出了长期激励措施,如可以用过期药品换取口罩等。

中国药科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邵蓉告诉记者,药品有中药、化学药和生物药三大类,不少药品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是肯定的,但要量化究竟影响多大还未可知。一方面,我们要做好宣传,使社会各界尤其是民众,了解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将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期待和呼吁环保部门和药监部门等相关主体对过期药品如何处理,组织研究讨论,尽早出台过期药品分类回收并针对性无害化处理办法,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过期药品回收并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怎样让药品“动”起来

给到最需要的人

让药品发挥最大价值,是给最需要的人用。去年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很多人需要居家隔离治疗,等待康复返岗。但家里的感冒药、退烧药、咳嗽药等必备药品十分紧缺。为了解决居民用药问题,我省多地积极倡议“余药共享”邻里互助模式,引导人们理性、适量、按需购买日常急需药品,呼吁在“同事、同楼、同学、同微信(QQ)群”之间对急需药品、紧缺药品进行相互调剂共享,把紧缺的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让有限的药品资源发挥最大作用。

“去年12月‘阳’了的时候,我一直没买到布洛芬,在小区群里‘求药’后,好心的邻居很快就送来了几片布洛芬,真的非常感谢。”在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池社区群内,张女士曾经发过这样一段感谢的话。她说,那段时间,社区的邻里互助群里经常会出现这种“你有困难我帮忙”的暖心故事。家中急需的一片退烧药,一个购药信息,都通过社区微信群的帮助,迅速传递到每一位有需要的居民身边。“其实,共享药品是一种有爱的互助模式,在平时也可以倡导大家让药品流动起来,既是资源的合理配置,也解决了居民的燃眉之急。”

合理备药,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也很重要。南京市第一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倩建议,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引导每个家庭加强家庭药箱管理,分类进行保管,在用药上不要“自作主张”,需要向医生咨询。对于备有家庭小药箱的家庭来说,小药箱要尽量存放在一个避光、干燥、阴凉的固定场所,儿童不宜接触的地方。此外,家庭小药箱需定期“体检”,建议最好每3个月“体检”一次,及时将过期药品“请出家门”,既能防止误服,也能避免其他药品受到影响。

昆山杜克大学全球健康教授、杜克大学全球健康研究所副主任汤胜蓝教授建议,对于一些需要长期用药的老年慢性病患者,如果不方便出门的话,可以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医院的作用,由医院定期通过快递邮寄药品;也可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尤其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优势,主动介入,提供家庭储备药品管理指导,帮助居民正确储存药品、合理使用药品,建立公共医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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