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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3月7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许可证。同时,已完成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规定不再执行。据悉,常州市原有住房限售政策为新建商品房获得不动产权证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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