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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快讯: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告金融市场案例测试首案司法意见-环球速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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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告金融市场案例测试首案司法意见。意见明确了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纠纷的法律适用原则,并对测试首案相关争议焦点作出认定。该案系依据《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审理的首个测试案例,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启动,以测试上清所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违约处置规则的合法性和处置行为的合理性。测试首案以四家银行作为申请人机构A诉被申请人上清所,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违约处置所受保证金损失的形式进行。

根据各方达成的无争议事实,上清所与机构A签订《中央对手方清算协议》(以下简称《清算协议》),由机构A作为普通清算会员参与上清所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清算协议》约定,机构A接受并同意遵守上清所已发布的规则及其修改和补充,如发生违约,上清所有权依据清算所规则进行违约处置。后机构A欠缴保证金违约,上清所依据清算所规则对机构A作出永久性违约认定,并启动违约处置,将机构A持仓衍生品的头寸进行分割、对冲、拍卖,由此产生的处置损失由机构A承担。机构A提出,上清所违约处置相关规则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后续的规则修改属于重大修改,未报监管部门审批,应属无效。具体处置时,未实现对冲期限最优、价格最佳,扩大了损失,主张上清所赔偿损失。

2022年12月12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庭审之后,审理庭遵循独立表决、多数决定以及异议保留原则,充分审议,对案涉争议依法作出认定,并依照《规定》第21条就案件审理结果进行公开宣告。认定上海清算所相关违约处置规则符合符合相关条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违约处置行为亦无明显不合理之处,对机构A产生法律效力。针对测试首案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风险,上海金融法院将制发司法建议,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协同善治。

后续,司法意见书将在上海金融法院官方网站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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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金融 金融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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