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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快讯:*ST美尚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并充分风险提示-环球热闻


【资料图】

深交所1月31日下发关于对*ST美尚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月20日,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张清、常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执业的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缺陷、审计意见不恰当等问题。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在营业收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应交税费、应付账款、预计负债等多个主要报表科目存在大量执业问题,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此外,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偿还完毕和内部控制失效导致的工程项目己完工却不能提供结算单进行确认所产生一系列相关影响仍未消除。以上导致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不恰当。

深交所要求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对照《警示函》指出的未获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及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偿还完毕和内部控制失效导致的工程项目己完工却不能提供结算单进行确认所产生一系列相关影响仍未消除情况,说明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应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中天华茂、张清、常媛媛的回复情况,说明公司股票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并予以充分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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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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