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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快讯:对子公司管控存在缺陷等违规,青海华鼎及时任董事长等收青海证监局警示函后再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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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1月20日下发关于对青海华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根据青海证监局《关于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世光、肖善鹏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8月收购锐丰文化70%股权后,对锐丰文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管控不到位,未按锐丰文化《公司章程》规定,按期委派财务总监,未能及时发现及整改锐丰文化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存在缺陷,违反了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于世光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首席执行官,肖善鹏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规定以及其做出的承诺。对于《警示函》查明的公司其他违规行为,前期上交所已根据业务规则,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世光、时任财务总监肖善鹏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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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海华鼎 违规行为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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