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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3年1月第五批)。公示信息显示,18家进入本轮续展考核的支付机构中,有12家得以续展,2家被中止,4家不再续展。
其中,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大贺会支付商务服务、北京恒达新源支付有限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不再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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