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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释为何疫情数据和感受不一致 为什么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


【资料图】

一、官方解释为何疫情数据和感受不一致

2020年1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报告、预防和控制措施,这就是“乙类甲管”。其诊断分类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断新冠肺炎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后,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近期,各地出现报告数据下降,和群众的感受不一致,主要原因:一是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后,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外,其他人员以“愿检尽检”为主,全国核酸筛查人数总量下降,医疗机构报告感染者数据相应减少。二是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及疑似病例,特别是自测抗原阳性人员居家治疗,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相关信息无法纳入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中。

二、为什么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

当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行“愿检尽检”为主的策略,许多无症状感染者不再参加核酸检测,也无需去医疗机构就诊,难以准确掌握无症状感染者的实际数量,从今天(2022年12月14日)起不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数据。但对无症状感染者继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居家健康监测,关心其健康状况,给予相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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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机构 传染病防治法 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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