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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做核酸插队打人具体什么情况 做核酸插队打人受伤男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通讯

一、一家人做核酸插队打人是具体什么情况


(相关资料图)

李先生今年30岁,辽宁大连人,本科毕业,案发前在辽宁某网络公司供职。

“没想到会因排队做核酸和他人发生冲突。”11月29日下午,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1年11月8日,大连爆发新冠疫情,小区组织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当天下了一场大暴雪,气温非常低。大约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我到达核酸检测点排队。半个小时后,我前面只剩下四五个人,很快就要轮到我了。”

李先生回忆,就在这时,队伍后面走来三位成人(两男一女)、一位未成年人,插到了队伍最前面。

“看到有人插队,我出言提醒:天气这么冷,大家都在排队,你们凭什么插队?”李先生称,听到他的话后,三名插队成年人中的青年男子转身走到他跟前,让他“把嘴闭上,悄悄的”。

李先生认为,自己制止别人插队是正当的,就没有忍让,和对方争执起来。“对方一只手掐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挥拳就打了过来,我赶紧伸手阻挡、反击。”

在现场辅警的制止下,双方很快分开。没过多久,之前插队的一位50多岁的男子又和李先生争执起来。李先生这才知道,插队的一行四人是一家子——50多岁的男子是青年男子的父亲。

随着争执的再次发生,青年男子再次加入进来,双方的言语争执很快演变为肢体冲突。“在与对方父子的肢体冲突中,我被打倒在地。青年男子一边压着我的身体,一边用手击打我的脸部,他的父亲则在旁边用脚踢我。混乱之中,我挥拳反击。”

二、做核酸插队打人受伤男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李先生介绍,他和对方一家根本不认识,之前也没有矛盾。案发后,涉案双方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调查。“当时,我脸上、脖子上有伤,对方青年男子鼻子流血,其父亲没有受伤。”

经司法鉴定,李先生外伤致颈部、左颈部皮肤擦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后经司法鉴定,对方青年男子(徐某某)外伤致左侧鼻骨二处骨折,其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外伤致左侧面部及左鼻背部皮肤软组织裂伤,其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李先生外伤致颈部、左颈部皮肤擦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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