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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观热点:全面推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常州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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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于英杰 王晴) 6月16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件危险驾驶案,在武进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开庭审理。公安机关立案5天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案后12小时内审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受案后48小时内作出了判决。这是常州市全面推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案机制,通过轻罪刑事案件“一站式”快审,实现办案重心前移、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常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在各辖区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检察机关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办案组常驻办公,公安法制部门也指定多名专门人员入驻。轻罪刑事速裁案件,均由“侦协办”全程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有更多刚性制度作为保障。“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新型案件等,我们主动提请检察机关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确保从源头上规范收集证据,让案件诉得出、判得下。”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法制大队长刘燕萍说。

据统计,今年1—5月,常州70%的轻罪刑事案件纳入“侦协办”统一办理机制,大部分案件办理周期缩短30%,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3%。常州刑事司法办案工作开启了侦检“大控方”格局。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表示,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是“大控方”理念下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责任,需要从刑事诉讼源头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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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侦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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