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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助企纾困20条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仇惠栋) 聚焦中小微企业的“急难愁盼”,南京市近日出台“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20项举措。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南京市本级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纾困帮扶资金不低于2亿元。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南京市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对承租市、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用人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从9.8%下调为8.8%。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财政、税务和人社部门认可后,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南京将发挥“宁创贷”风险代偿资金池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放信用贷、首贷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在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

关键词: 助企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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