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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分期金融科普|失信后借用亲友账户就能高消费了吗?

失信人用儿子微信消费逃避执行获刑6个月

以案说法

本期,即分期给大家带来的是一起发生在湖南邵阳的真实案件,男子刘某因不履行还款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被限制高消费后,他竟想到利用儿子的微信消费来规避执行,名义上花的是儿子的钱,不是自己的钱。令人震惊的是,该账户年度消费账单竟达到110万元,而年度收入账单也达到89万余元。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男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拒执罪”了解一下

分期提醒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不履行执行义务,也不仅仅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这么简单,情节严重会触犯拒执罪。

有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拒执罪?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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