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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焦点:10月1日起施行!我省将逐年提高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 2022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吉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 2022-08-10 15: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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