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八年。为持续巩固禁放成效,守牢“禁放区禁得住”“非禁放区控得住”的目标,1月14日,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禁放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提示。
会上,南京市禁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1年全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过去一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力量8.2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5.7万处;高效处置禁放区内违规燃放警情389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运输、燃放行为70起,行政处罚7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440箱,通过坚持刚性执法,落实安全保障。目前,南京市江北新区及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的全区域,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的部分区域实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政策。
为了给春节假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段时间来,市禁放办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普查力度,重点强化运输渠道的管控。1月3日14时许,南京警方在六合区G40高速横梁公安检查站路段,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外地牌照车辆。涉事车辆共载有烟花爆竹540箱,司机未取得运输烟花爆竹驾驶员的资质证明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警方依法对司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近期以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市民从外地或我市非禁放区购买烟花爆竹,包括擦炮、掼炮、窜天猴等违禁产品,驾驶私家车携带进入主城禁放区。在此,我们号召广大市民,不购买、不携带、不夹带、不运输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要申明,通过网络电商购买、邮寄烟花爆竹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一经查实,我们将继续予以奖励。”
除了“禁放”,在非禁放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同样值得关注。据统计,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非禁放区就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37起,其中,仅栖霞区八卦洲就达8起,虽然大多为引燃草堆、杂物,但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损失。今年,市禁放办牵头相关区域提前制定预案做好应对,并倡导市民避免人群扎堆、聚集燃放,应选择无可燃物的空旷场地,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山林、草堆等易引发火灾的区域。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许尽义 尹丹丹)
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规定
全域禁放的区: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浦口区。
部分区域禁放的区:
【栖霞区】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的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
【江宁区】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全境。秣陵街道、淳化街道、麒麟街道、禄口街道部分区域。
【六合区】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南—机场东路与方州桥路口等(禁放区域红线横跨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全部纳入禁放区域,另外鹭岛荣府小区也全部纳入禁放区域)。
【溧水区】246省道以西、无想山以北、宁宣高速以东、常合高速以南的合围区域。
【高淳区】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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