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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牵动“大”民生 湖北咸宁落实监督推动小区物业问题解决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12月17日,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小区物业管理与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履职尽责,持续跟踪问效,以实打实的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卫生环境差、停车难、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人大就询问什么。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持续4年跟踪监督、先后开展2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

2018年10月24日,首次专题询问现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就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发挥作用、物业公司选聘和进驻、物业费收取、电梯加装、业主停车难、私搭乱建等进行询问,15家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逐一作答,承诺限期解决。

2019年10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专题询问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测评有4票不满意。

基于此,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29日,再次对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每次专题询问前,市人大常委会均成立调研组,深入住宅小区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广泛收集群众心声。询问后,又将群众广泛关注、持续未能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分别交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并按季度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多次带着问题清单明察暗访,督导整改落实,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人大监督持续发力,政府整改用心用情。

生态停车场绿意盎然、小游园欢声笑语、篮球场喝彩声不断,昔日的“三无”小区旧貌换新颜;

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启动,首批11台加装电梯已通过审查,其中2台已投入使用,6台正在施工中;

市政府先后出台《咸宁市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咸宁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日常工作流程》等制度,有序规范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机制;

全市1862个住宅小区,实现“红色物业”全覆盖,并建立民主议事协商平台,构建起“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的民主协商机制,基层民主治理在群众家门口焕发出新的活力。

今年10月28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再次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馨 通讯员 刘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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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业 民生 小区物业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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