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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制”“特需”等字样

1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就《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

《意见》中指出,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各种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或企业具有完整的制曲、发酵、蒸馏等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等条件,但以勾调、灌装等包装工序作为生产开始的,均属于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记者 赵述评 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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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场监管总局 白酒标签 特制 特需 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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