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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恶搞零食”热销 “玩梗”不能突破道德法律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深圳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网红“恶搞零食”。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有几十家店铺将零食包装成恶搞礼物,这些零食的售价在几元钱到十几元钱不等,大部分是以“礼盒装”形式售卖,美其名曰“整蛊、恶搞”,一些商家还“贴心”地备注上“保密发货”。

所谓“恶搞零食”,里面装的不过是普通的水果糖、奶片等。但商家靠着博眼球甚至“无下限”的食品名称和造型,比如“姨妈巾棉花糖”“老婆乖乖丸”“老公温顺颗粒”乃至仿“计生用品”包装等,来勾起孩子们的好奇心,达到商品“热销”的目的。

创意是商品营销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围绕产品名称、包装进行创意营销的经典案例层出不穷。但无论哪种创意,不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容突破的底线。何况零食的受众主要是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靠含有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等元素搞所谓的“创意”营销,这对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另外,“恶搞零食”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网红零食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发现,有两家店铺售卖的29种、503件网红零食存在问题,大部分是“恶搞”糖果。很多“恶搞零食”并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等信息,属于“三无产品”。

“网红”二字不能当作三无产品的“遮羞布”,“玩梗”更不能突破道德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底线。有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线上线下的“恶搞零食”进行排查,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商家依法予以处罚。另外,学校、家长也要重视起来,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对无底线的“恶搞零食”等问题食品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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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红 恶搞零食 道德法律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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