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机构或个人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诱导保险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不法行为,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公安部门近日携手对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双方指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还存在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
“代理退保”存在的风险首先是消费者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某些“代理退保”者为牟取利益,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甚至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或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其次,消费者还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的幌子,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此类信息很可能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进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网络借贷。
最后一个风险点是部分“代理退保”个人或机构教唆、指使、诱导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消费者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干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面临较大的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记者刘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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